住建部近日发布建市罚字[2016]95号,对2016年河北唐山“1.30”事故的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主要情况如下↓↓
被处罚人: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政东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2016年1月30日16时20分许,在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进行401#楼与402#楼之间大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大门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4.5万元。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议给予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函》(冀建法函[2016]81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丰润区金域名邸项目4号地块“1·30”较大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唐政字[2016]42号)认定,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模板及支架设计、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未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等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对备案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的问题监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住建部于2016年11月18日向你公司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听告字[2016]95号)。
根据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住建部部于2017年4月18日在北京召开听证会,听取了该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根据听证情况和事故调查结论,住建部认为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建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6月份19部委联合发布的《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的部分明确要求: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在监理方面,提出要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
而在7月份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中除了进一步强调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还明确了处罚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负有责任的监理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给予负有责任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或终生不予注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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