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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兴通知】关于发布视频电视电话会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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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发布视频电视电话会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各项目监理部:

为响应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号召,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公司管理信息化,今后公司组织会议将采取视频网络电视电话会议模式(特殊情况除外),郑州地区以外各地分公司一律使用视频网络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具备视频电视电话会议设备条件的大型项目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参加视频会议(但需要提前报请公司或当地分公司备案),现有的郑州地区以外的分公司应在20181031日前完成视频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的配备,逾期公司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为提高视频网络电视电话会议质量,进一步加强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流程,确保会议效果,特制定视频电视电话会议暂行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实行。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927

 

附件: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视频网络电视电话会议暂行管理办法

 

一、各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有关视频电视电话会议;

二、会议开始前二十分钟,参会人员全部入座,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

三、会议开始前三十分钟主会场对各分会场进行逐一签到,各分会场应在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将会议签到表发送至主会场;

四、会议召开过程中各分会场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好各自会场秩序,避免人员随意走动,随意讨论;会议开始后,各地要及时检查、调整视频摄入画面,确保主会场了解和掌握各地分会场情况。各地会议组织者要随时保持与主会场的联系,并配合主会场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五、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会议(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完善纸质请假手续);

六、会议未结束不得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会场组织者进行请假,经同意后方可退出会议;

七、分会场视频会议设备应满足公司信息化部门要求,保证设备可正常使用,沟通流畅、清晰,无法满足会议要求且无整改升级计划的,由公司进行统一升级,相关费用由各分支机构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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