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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多部委严厉打击“挂证”挂靠问题,公开“挂证”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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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人保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随后多部委也对外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网民

  关于整顿职业资格证“挂靠”问题的留言


  Hoppy说:2016年底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里面涉及很多行业的准入资格问题。比如建筑类有建造师证书,企业进入建筑领域施工需要具备相关资质,这就需要建造师证书。目前社会上存在有的企业花钱寻找符合条件的建造师并为其缴纳一定时间的保险,而人不去该企业,就是所谓的“挂证不挂人”现象。企业拿到资质证书,但施工的人又不是他们花钱买证书的那些人,这就造成施工企业资金、社会资源的浪费。是否有必要核实一些职业资格证与实际生产是否脱节,同时对“挂证”产业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以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期待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复:网民Hoppy提出的关于对“挂证”产业链进行彻底清查的建议非常重要。近年来,职业资格“挂证”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安全隐患。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7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有关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治理“挂证”问题的工作方案。二是向社会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三是对核实确认的“挂证”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四是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挂钩。

  《通知》印发后,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了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并根据方案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中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查重惩高压态势,重点排查各领域存在的“挂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另一方面,系统分析梳理“挂证”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管理不健全之处,提出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挂证”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推进职业资格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探索对“挂证”问题的共同打击、联合惩戒,将职业资格注册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争取尽快从整体上解决“挂证”突出问题。

 

“挂证”举报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010-68318924

  举报网址: http://219.142.101.149/web/

  信函来访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213室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处

  邮政编码:100037

  一级建造师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010-68318963

  邮箱地址:jzszhuce@163.com

  信函来访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三层310室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造办

  邮政编码:100037

  环境保护部“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鸿炜亿家酒店902室

  2.联系电话:(010)84916857

  3.电子邮件:zzgl@acee.org.cn

  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层1710室

  2.联系电话:(010)66556846、66556848

  3.电子邮件:renyuanzizhichu@163.com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的公告

  职业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改革组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要求,为集中治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4945620,010-64937467

  举报邮箱:zhuanshi@chinasafety.ac.cn

  国务院实现社保/招投标/信用数据共享,这对建筑企业和挂证将意味着什么?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

  2017年7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将正式开通上线,实现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招投标/社保等数据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

  

  国办在《通知》明确要求:

  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包含工程建设招投标数据信息)、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这些重点领域的数据信息实现共享,对行业的冲击和改变是不可想象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资审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信息,都将在平台上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社保联网对挂证的影响分析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一卡通的信息将包括: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社保信息全国一旦联网,对目前挂证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只要是社会保险和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都将被查出来,人证分离的挂证将消失。

  例如:张三在A省A高校工作,社会保险交纳在A省A高校,因社保省级基本联网而全国暂无联网,张三的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在B省B建设公司,B公司再给张三交纳一份社保,这样张三的证书就挂在了B建设公司。

  全国社保一旦联网,则张三的社保只能A高校,或者在全国联网之前张三从A高校辞职。

  二、人证合一的挂证或将继续存在:这种挂证隐蔽性大,被查处的难度也大。

  例如:李四是B建设公司的文员,通过努力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B建设公司,单位使用其证书参与项目投标和项目施工过程检查,但李四并没有真正管理项目。

  再例如:自由职业者王五,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因为自己不交纳社保,将社保与证书都挂在C建设公司。

  社保联网不能直接解决这种挂证,这类挂证能否被终结,主要还是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部检查手段与力度了。

  三、一证同时多项目挂将被终结:这也目前常见的情况,在人证合一的情况,某建设单位证书有限,一本证书多个项目投标。这类挂证与社保全国联网无直接关联,而伴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库一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的完善,一证同时挂多项目的情况将被杜绝。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工程项目数据库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各类工程项目名称、类型、规模、造价等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及其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信息;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信息。

  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


  若全国社保联网,将导致很多挂证人员不再能够挂证,同时一证多项目挂的情况也将越来越难,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8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此外,企业/个人的信用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处失信,处处限制”将不再是一句空话,由多部委(门)构建的信用联合惩戒体系会发挥巨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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