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0-04-29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豫建建〔2010〕38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厅今年的工作部署,现就2010年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管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效开展,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陆续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制度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及专职人员配备情况检查登记实施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各地要根据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加强检查督导,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各地要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重点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架、超高脚手架、挑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及外电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的检查,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加强调研、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我厅将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和督查。

  四、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各地要围绕保障安全生产这一重大课题,认真研究安全生产联动机制,树立协同治理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严格各环节监督把关,确保真正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才能开工建设。负责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部门要严格资质条件审查和资质等级审批,在企业资质等级晋升审查审批中要了解并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及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对投标企业审查时,要重点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证等证照、证件,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决不能允许投标。同时在对招标文件审查时,未将施工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文件中单独明确的应不予认可通过。工程管理审批的工作部门在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时要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办理施工安全措施备案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部门,要对工程合同中是否有施工安全措施费用计取、支付条款进行审查监督,没有明确该项条款的不予合同备案,对没有明确施工安全措施费条款的合同文本应予以废止或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工作部门要严格审查企业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证。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落实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提出降低资质或吊销资格、清出建筑市场处理建议,对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暂停施工。执法监察工作部门要对违法开工的项目坚决予以查处。要通过各部门协作联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促进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实施。

  五、加大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对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建设单位无施工许可证开工、任意肢解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惩处和有力打击。要认真做好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今年我厅将对建筑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做进一步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要真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实、依法依规的要求,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着力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

  为提高全省建筑行业的整体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行为,我厅决定在全省建筑行业立即开展以《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以下简称“八荣八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把培养和强化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理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意见》下发后,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舆论引导和思想参透,努力营造“以重视安全生产为荣,以忽视安全生产为耻”的浓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根植于每个从业人员的脑海中,促进我省建筑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重大思想转变,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后,在建筑工地设置的标牌中增加“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牌”,并把它作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检查的必要内容。同时要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

  七、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着力加强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作风建设,探索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方法,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

  八、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包括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以及检查工程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情况及附表2报我厅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并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情况。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