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期,《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部原来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等专业合并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作为一个类别增设到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中,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部职业资格中心副主任刘鹏对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
~来划重点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也就是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不再考取新证,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也不受影响,请从业人员放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