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继续 开展2012年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21

 

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继续

开展2012年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豫建工〔201211

 

 

  各省辖市建设产业(局、委)工会、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豫工文〔2012〕59号《关于继续开展2012年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好今年夏季送清凉活动,防止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好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健康权益。请各市、省直管县建设产业(局、委)工会于820日前将开展的送清凉活动总结和数据汇总表报我会。联系人:汪国义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2012年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