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超资质等级、跨专业承揽业务!河南省发文明确!


发布时间:

2020-05-13

为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强化行业自律、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淡化资质,多地已发布相关政策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调整部分建企承揽业务范围,允许超资质等级、跨专业承揽业务

 

国务院: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此前下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将“优化资质资格管理”作为首要事项,放在文件“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的第一条。

《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河南

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扩大承包工程范围:

一、扩大承包工程范围

经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评定信用等级为AAA(最高)级且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可在现有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二、拓宽资质申报渠道

1.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上述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

2. 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全省重点培育建筑类企业,可直接申请增项其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范围内的相应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资质类别对照表详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已取得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可直接申请增项与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相近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资质类别对照表详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

 

三、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2018年1月1日起,郑州市、林州市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承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

2018年7月1日起,其他省辖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承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

承接实施审批的资质类别为:

1.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