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6-02-06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安全生产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经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其实施前单独编制相对应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3)应调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4)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中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和有关事宜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进行审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

  (2)对施工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理机构的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

  (4)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对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并应核查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和备案手续。具体参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6)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至少每日一次)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7)应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8)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应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执行带队制度的检查,如实记录施工单位(总包与分包)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10)应执行监理报告制度。负责将在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形成监理报告,在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上级部门。

  3.总结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安全生产监理总结。

  (2)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监理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