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发布时间:

2015-10-11

2015年1月22,河南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报》豫建建(2015)13号文,通报内容显示:信阳市东森花园E座住宅楼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王瑞波!

对此通报,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该项目系平桥区政府城中村安置改造项目,规划建设A、C、D、E、F五栋楼,为框剪17层,总建筑面积53000㎡。由于涉及拆迁居民早日安置,在没有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平桥区政府发函信阳市住建局,请求先进行图纸审查、质量监督等,在此情况下该工程于2014年4月已先期开工C、E、F三栋楼。

吕路阳系我公司信阳项目监理部的员工,其个人受东森花园建设单位的多次邀请,在未告知我公司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10月11日进入施工现场做前期咨询工作,当时该项目还未主体施工,其本人也多次建议建设单位抓紧完善和办理工程前期报建报批手续。

2014年12月2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对东森花园E座楼开展执法检查,对该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我公司才得以知道以上情况。鉴于目前该工程既无前期报建报批手续,又无监理中标通知书,更未签订任何委托服务合同,我公司已经责令吕路阳退出该项目,不得再以我公司名义私自对该工程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针对该项目,我公司做如下声明:本公司对该项目任何情况均一概不知,该项目无监理招投标、无监理合同、无任何信息在我公司备案,更从未授权任何人担任该项目总监,该项目所有涉及我公司及总监的任何资料或信息均系非法,我公司及王瑞波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保留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