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0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1-08-16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省直管县(市)建设局(委):

    为严肃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河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07〕162号)、《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等规定,我厅对2010年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并已结案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1月4日,由正阳县纪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驻马店市竞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寒冻镇中学男生宿舍楼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结案情况,我厅给予项目经理王同一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80天(停止参加招投标180天)的处罚,给予专职安全员张浩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处罚。项目监理单位驻马店市竞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因不符合资质条件,已被我厅注销资质,不再对其处罚。

    二、2010年6月5日,由洛阳市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新安县安泰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的新安县新城实验小学2#教学楼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结案情况,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已给予洛阳市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招投标90天的处理。我厅给予项目经理刘军波、安全科长刘志辉、专职安全员杨传普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处罚。新安县安泰建设监理事务所聘用无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进行监理,给予新安县安泰建设监理事务所停业整顿90天的处罚。   

    三、2010年8月5日,由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非法人分公司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京分公司承建的濮阳市和美绿色饲料有限公司主车间、简仓、办公楼工程发生一起机具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根据事故调查结案情况,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无证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我厅给予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业整顿60天的处罚。   

    四、2010年8月6日,由周口市阳光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周口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周口市光荣路馥泽园小区1#楼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结案情况,周口市阳光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现场专职安全员调整后未及时配备专职安全员,我厅给予周口市阳光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60天的处罚,给予项目经理万伟、安全科长袁心才收回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处理;事故发生前现场专职安全员因其他原因已注销证书,不再对其处理。   

    五、2010年10月11日,由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承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结案情况,我厅给予项目经理董振华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0天(停止参加招标投标90天)的处罚,收回专职安全员李增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给予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振梁停止参加招标投标90天的处理。   

    上述处理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开始生效。处理决定中涉及停业整顿、暂扣、吊销、收回证书及停止参加招标投标的,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局(委)有关资质、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暂扣、收回企业资质证书(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个人资格证书,并务必于2011年8月1日前将企业资质、资格证书上交我厅建筑管理处。   

    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工程交易中心,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上述处理决定,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