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总监和项目经理因长期不在岗履职遭撤换,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发布时间:

2017-09-26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将长期不在岗履职的8名项目负责人(7位项目经理,1位监理总监)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并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福建省的这次“在岗履职专项整治”行动,很值得点赞!从通报文件可以看出,不仅要核对文件签字,还会进行现场询问、检查现场办公桌,如果长期不在现场,肯定是要“露馅”的。

主要问题:

1、历次监理例会签到表均无签字记录,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

2、签字由他人代签。

3、现场无办公桌,外架验收表资料大部分由他人代签。

4、现场询问模板支撑体系类型与首部悬挑架悬挑层位置,其回答与现场实际不符;现场项目经理办公桌为两个标段项目经理共用一张,其不知道电脑开机密码现场检查发现监理例会签到表、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悬挑脚手架验收表其签字由他人代签。

5、施工组织设计、5份安全技术交底、5份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7份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

6、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模板安装验收表、安全技术交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

7、某监理单位总监,11份专项施工方案、6份监理例会签到表其签字由他人代签。

 

福建省住建厅明确,将持续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督查。

文件原文:

关于将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

闽建建[2017]2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和《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44号)规定,并经公示核实,决定将2017年8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长期不在岗履职的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福州金辉城市广场工程,施工单位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辉,历次监理例会签到表均无签字记录,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二)福建省南平职业中专学校8#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南平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宏华,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三)南平恒华•财富天下二期(恒华•财富首府)工程,施工单位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锐,现场无办公桌,外架验收表资料大部分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四)漳州建发•碧湖双玺工程,施工单位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庆山,现场询问模板支撑体系类型与首部悬挑架悬挑层位置,其回答与现场实际不符;现场项目经理办公桌为两个标段项目经理共用一张,其不知道电脑开机密码;现场检查发现监理例会签到表、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悬挑脚手架验收表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五)漳州福建德霸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施工单位云霄县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放三,施工组织设计、5份安全技术交底、5份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7份监理整改通知回复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六)漳州福建德霸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蔡志忠,施工组织设计、5份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3份监理例会记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七)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项目-B5二级丙类仓库、B10物流金融监管仓、A1交易中心、A2管理中心、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华武,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模板安装验收表、安全技术交底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八)漳州云霄福锦•中心广场A地块A-1#~A-3#、A-5#~A-11#住宅楼、A-3#商业楼、幼儿园及地下室,A-1#~A-2#商业楼工程,监理单位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黎其烈,11份专项施工方案、6份监理例会签到表其签字由他人代签,长期不在岗履职。

二、工作要求

(一)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工程项目监督机构要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完成“项目监管系统”的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动态监管办法予以Mi记5分。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自在“项目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福建省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在本文件下发前已完成变更手续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省厅将在“项目监管系统”予以备案限制。

(二)省厅将持续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督查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立即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记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15日